2019年1月22日,针对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理污染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联合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交通运输等9部委联合发布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相关各部委及各地方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治污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完善源头治理,建立严防严管中间过程、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规范的收集处理体系,有效遏制非法收集处理废旧铅蓄电池造成的环境污染,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保护民众身体健康”。
伴随着电动自行车产业的火热法展,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和消费国,尽管铅蓄电池因其在生产和回收过程中容易对环境、人体造成损害,一直以来饱受诟病,但因成本低廉又相对稳定安全,目前依然有着广阔的市场。针对铅蓄电池可能导致的铅污染,2011年,原环保部发布《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14年,原环保部会同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发布《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6年6月,原环保部、公安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包括此后的《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都对生产者责任延伸以及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作出规定,但是截至目前为止都没有一部相关的法律出台,铅污染的监管力度一直显得软弱,因为铅蓄电池市场增长过快,加之地方政府对污染监控的软弱,导致铅蓄电池从生产到回收都出现了不少的污染事故,早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就已经有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污染环境的新闻见诸报端,报道主要集中在生产企业的铅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造成周边环境的污染以及附近生活求学的未成年人血铅超标,而最近的一起铅污染大案则发生在去年,2018年9月,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因非法回收废铅而造成环境污染的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张某等人为谋取利益,在未经环评、未上报审批的情况下,大量非法拆解废旧铅蓄电池、炼制铅锭,生产期间产生的大量废液、废气等污染物均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周边的环境,陈某、张某等人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检察机关认定,截至案发,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陈某等人非法收购、拆解废旧铅蓄电池18600余吨,炼制铅锭达9349余吨,涉案金额达1亿多元,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经鉴定,生态环境损害虚拟治理成本至少需要2000万元,陈某、张某等14人最终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七年不等的刑罚,除了江苏,其他省市也陆续破获了类似案件,为了彻底根治铅污染治理面临的困局,生态环境部随后将与司法部一起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把铅蓄电池生产和废铅回收的污染治理彻底纳入法律监管的范畴。
《行动方案》同时提出,到2020年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通过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到2025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70%。同时,截至2019年6月底还要分别建立铅蓄电池生产、原生铅和再生铅等重点企业清单,向社会公开并大力鼓励公众参与。
最后,《行动方案》还提到了对公众开展废旧铅蓄电池污染环境、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告知公众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强化公众的环保意识,让公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废铅污染防治体系中来。在机动车4S店、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铅蓄电池销售场所设置规范收集处理提示性信息,大幅提升废铅蓄电池进入正规回收渠道的收集处理率(分别由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等负责长期落实)。鼓励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多种信息途径,对非法收集冶炼废铅、偷税漏税、生产假冒伪劣电池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