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广电网】知名主持人流出不雅视频,大众明星被曝光吸毒嫖娼,近年来,一些公众人物的不检点行为,一次次冲击着社会道德底线,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久前下发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若干规定》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业内简称“一规一约”。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从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了解到,本市已开始全面落实“一规一约”要求,并将于12月18日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集体培训。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自律公约座谈会
据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若干规定》要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必须廉洁从业,做到“六个严禁”。
具体包括严禁从事各种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活动;严禁参与发行量、点击量、票房、收视收听率、广告投放量等业务数据造假;严禁违规使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资金滥发津补贴、奖金、劳务费;严禁在未实际参与创作的非职务作品中以创作者身份署名;严禁借审批许可、评奖评估、出版发行、节目制播、广告经营、设备采购等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单位或个人提供的钱物及其他好处;严禁利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资源牟取或向特定关系人输送不当利益。
据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要求,相关从业人员,特别是公众人物,应该严格遵守公约中提出的“十不为”。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自律“十不为”包括,不发表或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搞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不在网络及其他媒介上制作或传播有害信息;不使用低俗粗俗媚俗的语言、文字和图像;不提供粗制滥造的出版物、视听作品和技术服务;不制作、代言和传播虚假广告;不做出影响行业诚信和秩序的违约行为;不抄袭剽窃他人创意的成果;不贬损他人名誉及作品;不涉“黄赌毒”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