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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实施细则(2)

标签:创意创业日期:2016-03-20 22:21小编:WCCEO热度:

第七条 项目补助按照以下标准测算支持额:以项目补助类预算总金额为基数,以项目核定投资金额、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净资产、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额和专家打分情况等为权重指标,分别设定项目核定投资金额权重为50%,净资产权重10%,纳税额权重20%,专家打分情况权重20%(见表1)。按照净资产数额分档设定净资产指数(见表2)。

表1 参考因素及权重

北京发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实施细则

每个项目支持额度可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资金支持额度=

其中,S为项目补助类预算总金额;A为某个项目核定总投资金额,∑A为全部项目补助类核定总投资金额的汇总值;B为某个项目单位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指数,∑B为全部项目补助类单位上一年度净资产指数的汇总值;C为某个项目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额,∑C为全部项目补助类单位上一年度纳税额的汇总值;E为某个项目专家评分,∑E为所有项目补助类的专家评分总和。

表2 净资产指数表

北京发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实施细则

第八条 本细则由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发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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