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项目传承,正向学校正规化规模化培养转变。”市非遗保护中心有关专家介绍,2011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提到,现代化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具有传承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有理由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非遗项目通过走进校园,实现活态传承、焕发活力。(郭晓林 郭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