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3月15日消息(记者傅闻捷)记者从今天举行的“新常态 新消费 新发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上海市消费者保护运动30周年座谈会上获悉,自2004年改制来,上海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妥善化解消费者投诉近110余万件,近5年连续年均超过10万件,2015年已超过12万件。
据悉,上海市消保委早在2003年就探索与企业建立投诉联网机制,通过“12315”系统及时将投诉信息转派至被诉企业,并督导其按规定予以办结。目前,上海市消费者投诉联网单位已从最初的13家发展到275家,覆盖了超市卖场、食品、家具、装潢、家电、汽车、房产、金融服务、快递服务、美容美发、健身、公用事业、电视直销、互联网销售等20多个行业,联网单位年处理投诉量已从最初的4000多件,增至4万余件。
针对部分消费投诉因商品技术含量高、责任难认定等原因,常成为无法调解之案。为此,从1998 年起,上海市消保委相继设立了家具、黄金珠宝、居饰材料、家庭装潢、空港、旅游、汽车、保健产业、家用电器、现代农业、日化、电子商务、钟表眼镜等13家专业办公室,聘请110余名专家,重点开展疑难投诉调解、专业知识讲解、行业标准评判等工作。
2011年3月,上海市消保委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双方建立了调解事项共商、调解方案对接、调解结果确认的工作机制。2015年10月27日,在徐汇、长宁等8个区消保委设立“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为消费者打通维权“最后一公里”。据统计,五年多来,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共化解消费投诉45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此外,针对异地网购投诉难的问题,上海市消保委还先后与8家非本市注册电商企业签订《跨区域网络消费争议处理合作协议》,通过直接转派、个诉指导、跟踪回访等方法督促先行和解、承担责任,破解异地网购维权的难题。
据了解,1986年2月15日,上海市消协(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前身)成立,2004年,上海市委、市政府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做出了改革消费者组织体制的重大决策,上海市消协在全国率先实现改制。改制后的上海市消保委廓清了政府与社会、与市场、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全委会由相关政府部门代表、社会各界的消费者代表、行业组织和经营者代表三部分人员各占三分之一比例组成。市消保委主任和第一副主任分别由市级领导和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16个区县消保委主任分别由所在区域人大副主任或政府副区长兼任,体现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和重视。上海市消费者组织机构改革的成功,不仅推动了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健康成长,而且促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