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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乞丐,我们究竟如何选择?

标签:创意语录日期:2016-03-13 17:06小编:武大娘热度:

最近一条“揭秘北京乞丐村,正常情况每月挣5千”的新闻最近让人好不安生。在很多人看来乞丐的生存环境是艰苦的,靠乞讨为生的日子是长久不了的,然而,当现实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如你我一样的小白领惊奇地发现乞丐的生活比我们想象的要好的多,更有甚者通过乞讨在北京买了两套房,心里自然很不是滋味。

面对乞丐,我们究竟如何选择?

其实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已经对马路上的乞讨者充满了戒备。

因为是他们一次次攻击着我们的防线,一次次上演着“狼来了”的故事,让本以为世界充满爱的我不得不相信世界充满欺骗。

一样的歌,一样的播放器,一样的破缸子,一样的桥段,一样的打扮。

一样的走调,一样的从老远就传来“猫念藏经”,一样的几个钢镚在搪瓷缸里“当啷当啷”想个不停,一样的小女身患绝症无力承担沉重医药费,一样的用残缺的身体在地上艰辛地蠕动,一样的穷游世界钱包被抢只求两元做个公车。

面对乞丐,我们究竟如何选择?

你给的少了,他会破口大骂“穷孩子”;你扭头走了,他上演“抱大腿”戏码;你知道那孩子不是他的“孩子”只是他的“棋子”;你暗地里大骂“没钱你环游什么全世界”……

面对乞丐,我们究竟如何选择?

遭遇乞讨者的经历,不用我叙述,你的脑海里必定浮现出无限场景。

于是,我们学会了“选择性施舍”,或者变得一视同仁“拒绝爱”。

选择的时候,我们内心明确:“有劳动能力的一律不给”、“害怕受骗不敢给”、“被同类把戏骗过了不能给”……

是啊,明知道是欺骗,为什么我还要跳进坑里呢?

可迎面而来的乞丐,究竟按什么标准判断应该给钱还是不给钱呢?或者说有什么明显的证据表明他在骗钱呢?年龄、身高、性别、是否残疾等等标准不一而足,可全都无法还原事实真相。

越来越多地人明确表示“对乞丐我肯定不给钱。不上这个当,大家都不给,慢慢没有这个市场了,他们就没有了。”这种言论表面上显得明辨是非,但实际上完全没有可操作性。依靠政府?先不论政府能不能把非法乞讨(拐卖、团伙等)控制到最少,按赵本山小品里的话说“骗人把戏”那是“防不胜防”。如果每个人行善之前都要考证行乞理由是否真实和争议的话,那根本就不会有行善的行为发生,甄别乞丐真假也只是无谓的借口。

理性来说——

一个人,不偷不抢,乞讨过日,这是人自由选择的权利。在社会公权力不能提供有效救助的情况下,如果一些人迫于无奈,不乞讨就无法生存,乞讨理所当然是他的权利。这样的生存权是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联合国人权宣言》和《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公约》中都有规定,任何人都有选择某种生活方式生存的权利。

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乞讨者,人们不应当把乞讨只视为某些特定人可以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在中国的语境下,人们认为只有这样真正处于困境中的人才可以称之为乞丐。与之相反,那些将乞讨视为“工作”,每个月收入或许还不错,有组织有规划的长期“职业乞丐”的做法被认为道德败坏,存在欺诈。但事实上,你可以拒绝这些人的求助,但他并不应该被剥夺乞讨的权利,即使这些乞丐“好逸恶劳”、“赚取同情”,法律也不能够去评价这类生活方式。

面对拾荒者/卖艺者/乞讨者三种“流浪者”生存方式,多数人会以为前两种优于最后一种。对于纯粹乞讨者,我不欣赏他选择的方式,但我理解他们当下的处境。就像汪涵《我是歌手》里的经典语录一样:“我虽然不同意你的一些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感性来说——

判断得多了,我们的心也就硬了。

我们有很多说辞,最大的一个是“他是骗子”。试想一个诈骗集团为什么会愿意招募惨老头,会愿意照应残疾孩子的穿衣吃饭,为的就是这帮“惨兮兮”能帮他们挣点惨钱。而当这帮“惨兮兮”连那点惨钱都挣不上时,便连唯一会顾著他的骗子们,都得要拋弃他了。

善良的人们总怕上当,于是不得不戴着有色眼镜“怀疑一切”。古罗马剧作家普劳图斯说过,“我本想行善”这句话毫无意义,除非切实去做。是啊,“本想行善,只怕被骗”这普遍的设防心态,让欲行善者,徘徊不定,以至终止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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